:::
法令宣導 訪客 - 人事 | 2019-05-14 | 點閱數: 665
說明:  
一、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8年5月9日總處給字第10800333141號函辦理。(附原函1份)
二、 軍公教人員兼任非政府機關(構)職務,可否領受車馬費或出席費,應視該項給與之性質而定,如屬兼任該機構或團體職務產生之工作對價,即屬兼職費性質,並應依兼職費支給表之領受限制規定,即每月最多領受2個兼職費,總額以新臺幣(以下同)17,000元及單一兼任職務兼職費以8,500元為限。
:::

站內資料搜尋

好站連結

[ more... ]

學校人員登錄

衛星雲圖

線上人數

29人線上 (24人在瀏覽最新消息)

會員: 0

訪客: 29

更多…
:::

Google 相簿列表

萌典查詢

Dr.eye 英漢字典

查單字

隨機小語

不必告訴我你讀過什麼書,從你的言談我就可以察知。

愛默生(美國)

計數器

總計: 1803999180399918039991803999180399918039991803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