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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處處務公告
教育處處務公告
2026-02-13
轉送中華民國輕艇協會辦理「2026年輕艇水球國家代表隊選拔賽」競賽規程1份。
一、依據中華民國輕艇協會 115 年 2月 12 日中艇月字第 1150000051 號函辦理。二、比賽日期:115 年 3 月 28-29 日(星期六、日)。三、比賽地點:國立基隆高級中學。四、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15 年 3 月 14 日(星期五)下午 5 : 00 止。五、報名之選手必須先完成該會 115 年選手登記註冊。五、詳情請至該會官網查詢 http://www.taiwancanoe.com.tw。
2026-02-13
新北市立淡水古蹟博物館(以下簡稱該館)115年度國民中小學學生「校外教學」活動,請各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一、依據新北市立淡水古蹟博物館 115 年 2 月 13 日新北淡古教字第 1152470624 號函辦理。二、旨揭校外教學活動係該館為推廣淡水古蹟文化資產教育向下扎根,針對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學生規劃淡水地區商業貿易、現代化發展、大航海時代及淡水開港、清法戰爭等 4 條校外教學主題路線,並辦理踏查導覽活動,歡迎全國國民中小學校申請參加,本案另研擬學習單及淡古趣玩護照,提供老師教學參考使用。相關訊息請至該館官方網站( https://www.tshs.ntpc.gov.tw/ )查詢,申請表格請至該館網站「便民服務/檔案下載」頁面下載使用。三、另,該館於今( 115 )年初至 6 月底前辦理「『與橋同行.淡八共鳴』遊程活動」,另於淡水崎仔頂施家古厝展出「『新啟航 Reboot』常設展」、於前清淡水關稅務司官邸展出「『憶事小白宮』常設展」,且計畫於 5 月完成滬尾礮臺「『烽火之外』常設展」更新及得忌利士洋行「淡水古蹟博物館.微型館」開展,其皆具歷史教育意義,請惠予推廣鼓勵觀展,相關展覽與活動訊息歡迎至該館官方網站查詢。
2026-02-12
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國際教育交流與特殊教育相關業務案,請查照。
一、 依據「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以下簡稱商借原則)」辦理。 二、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辦理旨揭業務,擬於 115 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至該署支援,工作內容及資格如下: (一) 教師資格: 1、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全校班級總數在 12 班以下之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 2、 應具有 3 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 3、 須熟悉文書電腦軟體之操作。 (二) 商借期間:自 115 年 8 月 1 日起至 116 年 7 月 31 日止。 (三) 服務地點:本署(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 738 之 4 號)。 (四) 辦理業務: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國際教育交流與特殊教育相關業務。 (五) 其餘事項依商借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三、 請有意願之教師於 115 年 3 月 25 日(星期三)前將簡歷表電子檔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至 e-1451@mail.k12ea.gov.tw ,並於信件主旨註明「應聘原民特教組商借教師」,該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四、 檢附商借原則及簡歷表格式各 1 份。
2026-02-12
【準公】教育部有關 114 學年度準公共幼兒園於學期中調整 3 歲以上招收人數之相關作業原則。
為配合師生比 1:12 政策,原規定招收人數須以「學期」為單位變更,現放寬為:倘有實務招生需求且符合教育部規範原則者,可個案申請於學期中修正。 請有需求之園所檢具修正後之「各班級分年招收幼生數」等資料報本府核定。 提醒園所:人數變動會涉及收費數額重算,務必確認調整後之收費是否符合準公共規定。
2026-02-12
檢送運動部全民運動署辦理「115年山海運動聚落、聚樂、 俱樂部公私共推計畫」徵件說明會實施計畫1份,請協助相關單位踴躍參與,請查照。
一、依據運動部全民運動署(下稱全民署)115 年 2 月 6 日運全署休(三)字第 1150000720 號函及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計畫專案小組 115 年 2 月 12 日電子郵件辦理。二、旨揭計畫係由全民署委託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辦理,規劃徵求經政府立案之社團法人、財團法人、立案登記之民間團體或社區發展協會等團體,依六大方向提出計畫及活動,以推廣全民運動,並協助建構山林及海洋運動地圖。三、為使各申請單位瞭解申請資訊,規劃辦理 2 場次實體及線上徵件說明會,欲參加者請於 115 年 2 月 20 日前以線上報名(網址: https://forms.gle/noqKCLQd7JeuksnR8 ),說明會場次資訊如下:(一)高雄場:1、時間: 115 年 2 月 23 日(星期一)下午 2 時至 4 時。2、地點:有機體商務中心大教堂(高雄市左營區 608 號 2 樓)。(二)臺北場:1、時間: 115 年 2 月 24 日(星期二)上午 10 時至 12 時。2、地點:臺北婦女館大教室(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 101 號 3 樓)。四、徵件須知與申請書下載連結: https://forms.gle/gLBRtZHt6BBuikB89五、如有相關疑問,請洽聯絡窗口:李季小姐、張楊鴻先生,電話: 02-2302-0200 分機 04 、 06 。
2026-02-12
為配合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新住民語文課程,請本縣各國民中小學自即日起至 115 年 2 月 13 日(星期五)止至校務系統填報【編號7999】「115 年度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老師培訓需求調查」,請查照。
依據: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5 年 2 月 6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55700357 號函。公告事項:一、為盤點本縣新住民語文課程開課情形及教學支援老師師資需求,作為本縣向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申請 115 年度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老師培訓經費補助 之依據,請各校配合填報本調查。二、調查對象:本縣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三、填報方式:至校務系統【公務填報編號 7999】完成填報。四、填報期限:自即日起至 115 年 2 月 13 日(星期五)止。五、填報內容包含新住民子女現況、語別分布及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老師培訓需求等,請各校依實際情形確實填報。
2026-02-12
有關本縣辦理「114學年度第2學期花蓮縣國民中小學推動防災教育演練輔導諮詢服務計畫」,請受訪學校依說明配合辦理,請查照。(尚未繳交腳本學校請於今日下班前提供)
一、依據本府「114 學年度花蓮縣國民中小學推動防災教育演練 、輔導諮詢服務計畫辦理。(文後到)二、受訪學校:玉里國中、大興國小、吉安國中、佳民國小、銅門國小、 崙山國小、自強國中、美崙國中、東竹國小、富里國小、新城 國小、新城國中、瑞穗國小、瑞穗國中、紅葉國小、壽豐國中、光復國中。三、訪視日期:詳如附件(附件–訪視期程表)。四、請於文到 1 週內,務必上傳以下資料(最新版)至本縣防災教育深耕網(114 年度):1.校園災害防救計畫。2.疏散避難地圖。3.災害應變組織表。4.家庭防災卡。5.防災教育主題活動(如教案、學習單等)。6.活動照片(研習、防災主題活動等)。7.全校性疏散避難演練成果。8.其他:與防災有關之學校特色及特殊事蹟。五、請學校依據附件災害潛勢的情境想定(附件–情境想定、銅門國小、紅葉國小、光復國中、富里國小擇依據本府 114 年 12 月 22 日府教設字第 1140254246 號函所附情境制定),擬好防災演練腳本(請各校參閱說明(紅字部分),依校務現況擇定『矩陣式腳本』之緊急應變小組編組(如: 5 組或 3 組模式)。) 並於 2 月 13 日前回傳至教育處承辦人電子信箱:a0981071308@hlc.edu.tw 。※學校編制暨平時配合教學授課人員(含外聘教師、鐘點教師、志工、代課教師、教練等等),在 49 (含)以下緊急應變小組分成 3 組(避難引導組、搶救組、通報組), 50 (含)以上分成 5 組(避難引導組、安全防護組、緊急救護組、通報組、搶救組),在各組職掌與運作是否符合緊急應變機制。六、請於輔導訪視當天安排 5-10 分鐘簡報,內容包括學校簡介 、環境介紹、災害潛勢、歷史災害介紹、防災地圖及相關 防災教育宣導活動或防災教育教案。(附件–學校基本資料與災害潛勢環境介紹簡報製作參考)七、訪視流程如附件(附件–訪視流程)
2026-02-12
有關114學年度第2學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才藝優秀獎學金申辦一案,請各校於115年4月15日前送達本府教育處學管科,逾期申請者概不受理,請查照。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8 月 12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45702723 號函辦理。 請各校依照要點規定填妥申請表件,依限免備文寄(送)達本府教育處,申請方式說明如下: 才藝優秀獎學金(含個人單項才藝優秀獎學金及團體賽特殊才藝獎學金):由各校進行原住民資格審核後於115 年 4 月 15日前送達本府教育處學管科;個人及團體僅能擇一申請,若同時申請者將取消資格。 為鼓勵優秀傑出學生,若符合學業及才藝優秀獎學金之資格者,可同時提出申請。 依 114 學年度第 1 學期各校報送之錯誤態樣,請確實檢視並依規定辦理以下事項: 申請才藝優秀獎學金之表件: 申請書:表中「申請人」欄位請申請學生親自簽名。 身分證明文件:檢附戶口名簿影本或開學前三個月內申請之其他戶籍資料證明文件。 前一學期獎懲紀錄,國小如無獎懲紀錄則免附。 個人單項才藝優秀獎學金之申請人需檢附 114 年 4 月 16 日至 115 年 4 月 15 日參加教育部(含各司處)或國教署辦理之全國性個人才藝競賽獲獎證件文件影本。 團體賽特殊才藝獎學金之申請人需檢附 114 年 4 月 16 日至 115 年 4 月 15 日參加參加教育部(含各司處)或國教署辦理之全國性競賽,獲團體獎前三名證件文件影本。 競賽手冊(為利複審,個人及團體皆須檢附)。 學校申請合格名冊:本表除檢附紙本外,電子檔「Word 檔」請傳送本府教育處承辦人信箱 te001038@hlc.edu.tw 。 所需檢附之各項文件(含身分證明、低收入戶證明、成績證明、獎懲紀錄、獲獎獎狀或其他獲獎證明、競賽手冊…等),如為影本須加蓋「與正本相符」及「學校承辦人職章」。 請學校承辦人確實審核申請人應具有原住民身分,未具原住民身分者,則不符合申請資格。 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及 114 學年度實施計畫。
2026-02-12
有關114學年度第2學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辦一案,請各校於115年3月13日前送達本府教育處學管科,逾期申請者概不受理,請查照。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8 月 12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45702723 號函辦理。 請各校依照要點規定填妥申請表件,依限免備文寄(送)達本府教育處,申請方式說明如下: 學業優秀獎學金: 114 學年度第 2 學期申請案請於115年 3 月 13 日前送達本府教育處學管科。 為鼓勵優秀傑出學生,若符合學業及才藝優秀獎學金之資格者,可同時提出申請。 依 114 學年度各校報送之錯誤態樣,請確實檢視並依規定辦理以下事項: 申請學業優秀獎學金之表件: 申請書:表中「申請人」欄位請申請學生親自簽名。 身分證明文件:檢附戶口名簿影本或開學前三個月內申請之其他戶籍資料證明文件(如為低收入戶者另檢附 114 年度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前一學期成績證明及獎懲紀錄,國小如無獎懲紀錄則免附(請確依規定審核學生成績是否符合申請門檻)。 學校申請合格名冊:本表除檢附紙本外,電子檔「Word 檔」請傳送本府教育處承辦人信te001038@hlc.edu.tw。 所需檢附之各項文件(含身分證明、低收入戶證明、成績證明、獎懲紀錄、獲獎獎狀或其他獲獎證明、競賽手冊…等),如為影本須加蓋「與正本相符」及「學校承辦人職章」。 請學校承辦人確實審核申請人應具有原住民身分,未具原住民身分者,則不符合申請資格。 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
2026-02-12
「114學年度第1學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學生學業優秀獎學金」核定經費一覽表 (會計子目CC5008)請檢具經費結報表 1 式 2 份及成果報告送本府核銷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12 月 8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45704160A 號函辦理。 本獎學金請專款專用,不得挪至其他用途,如有餘款一律繳回,請貴校確依規定轉發予獲獎學生 並於 115 年 3 月 31 日 前 併同成果報告送本府核銷(原始憑證皆留校備查)。 如有結餘請以支票方式繳回。本府所屬學校依簡化流程方案檢具經費 結報表 1 式 2 份 非縣屬學校請檢附「經費實際收支明細表」1 式 2 份送本府核銷 (原始憑證留存學校以備審計機關查驗)。 另檢附旨揭獎學金獲獎學生名冊及成果報告範本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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