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2030雙語政策」辦理。
二、為推動本縣英語課採英語授課(Teaching English through English, TETE),提升教師全英語授課之教學知能,本縣自112學年度起規劃辦理TETE 系列研習。
三、本縣英語教師(含正式教師、代理教師及代課教師)應完成 5場TETE 研習(必修1場、選修4場),完成5場後即視為達 成研習要求,無須每年重複修課。
四、各場次研習時間及地點詳如附件,請參與教師逕至全國教 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完成報名。
五、請各校核予與會人員公(差)假登記,所需經費由各校相關 經費項下支應。
六、本案聯絡人:英語教育資源中心李霽庭輔導員(電話:03-8223787分機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