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依據花蓮縣政府107年11月27日府教課字第1070231750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有意願參加之學校,請於108年3月22日前將教案、照片及相關成果檔案等所有稿件裝訂成冊(請勿在內文中呈現參選者姓名及所屬縣市學校)送(寄)交本處,並將電子檔傳至shengchi3050@gmail.com,以利彙整薦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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