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14年1月21日府教課字第1140017021號函辦理。
二、該縣科學展覽辦理時間:
(一) 初審:於114年4月3日(星期四)至114年4月14日(星期一)請各委員以作品說明書進行初審(可線上審查)。初審依各組各科參展件數之70%作為入選標準,如作品有其特殊性,亦可增額錄取或全額錄取。
(二) 複審:於114年5月7日(星期三)9:00~16:30,由作者實地現場說明向評審講解,進行複審。
三、本縣國民中小學科學展覽會科別如下:
(一) 國小組:
1、數學科
2、物理科
3、化學科
4、生物科
5、地球科學科
6、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一)(含機械/能源/光電/物理/資訊之工程與應用)
7、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二)(含生物科技/食品科學)
8、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三)(含化學工程/環境科學)
(二) 國中組:
1、數學科
2、物理科
3、化學科
4、生物科
5、地球科學科
6、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一)(含機械/能源/光電/物理/資訊之工程與應用)
7、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二)(含生物科技/食品科學)
8、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三)(含化學工程/環境科學)
四、每一科別之評審,需同時審查國小組及國中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