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第一次錄取人員未報到,因此辦理第二次甄選。
花蓮縣鳳林鎮北林國民小學交通車隨車人員甄選第二次公告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臨時人員工作規則、花蓮縣鳳林鎮北林國民小學僱用交通車隨車人員工作要點及相關規定辦理。 二、索取簡章、報名時間及地點: 1. 索取簡章:網路下載、現場索取 2.報名時間:民國107年11月22日(星期四)10:00至12:00。 3.報名地點:花蓮縣鳳林鎮北林里平園路32號,北林國民小學總務處。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總務處王姿方主任/楊雁晴幹事,電話:03-8762554分機12、13。 三、甄選類別、名額、資格: 1.甄選類別及名額:學校交通車隨車人員。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2.應聘資格: (1) 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1、年齡65歲以下,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身心健康、操守良好,無犯罪紀錄。 2、男女均可(男須役畢),並無任何違法記錄者。 3、國中以上畢業具有愛心,願意為學童上下學交通付出心力者。 四、甄選日期、地點、方式: 1.民國107年11月22日(星期四)下午1時45分至本校總務處辦理報到,下午2時00分開始甄選,逾時不候;甄選方式採口試方式辦理。 五、主要工作內容及聘期: 1.工作內容:詳本校校車隨車人員契約書及交通車隨車人員工作要點。 2.聘期:聘期自實際上班日起至108年1月18日止。工作時間為每日上午7:00至8:00以及下午4:15至5:15。(當年度之表現情形將作為下一年度續聘之參考依據) 六、錄取公告日期:民國11月22日(星期四) 17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 七、以上未盡事宜詳如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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