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稱人事總處)民國107年10月19日總處給字第1070054218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座談及宣導會於本(107)年11月30日至本年12月10日期間,分北、中、南地區辦理3場次,各場次時間、地點、議程、參加人數及協辦機關協助事宜詳見實施計畫(東部及離島地區同仁採自由參加)。 |
三、 | 本座談會及宣導會簡報資料,請於本年11月26日後,至人事總處全球資訊網「給與福利處」之「福利文康」區下載參考,會場不再提供紙本文件。又為響應環保,請自行攜帶杯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