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公告 許玉純 - 教務 | 2024-06-07 | 點閱數: 107

一、 依據花蓮縣政府11366日府教課字第1130109112號函辦理。

二、 為充實本縣本土語文課程師資、提升本縣教師本土語教學知能,辦理本土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能力認證工作,以儲備師資,提高本土語文教學品質,旨揭計畫內容如下:

(參加資格:

1、 閩南語文:年滿20歲以上,持有教育部臺灣閩南語語文能力認證中高級(含)以上證書或國立成功大學台灣語文測驗中心全民台語認證中高級(含)以上證書。

2、 客語文:行政院客家委員會中高級(含)以上客家語能力認證證書。

3、 原住民族語文:取得原住民族委員會中華民國1021231日以前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或10311日以後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合格證書者。

(認證辦法:認證工作分2階段進行,2階段均合格者,由本府核發認證合格證書。

1、 第一階段:資格審查。

2、 第二階段:參與課程、試教及筆試。

(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間:請於113621日(星期五)前填寫報名表單;將於113624日(星期一)於臺東縣教育處首頁公告審查通過名單。

(報名方式及地點:

1、 報名方式:請填寫報名表單:https://forms.gle/49f8XRP2XhHpmbnd8,或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課程代碼4381780)填寫報名資料,並於填寫時上傳填寫報名資料,並將相關文件之「彩色掃描檔」或「彩色照片檔」上傳報名,各項資料檔案圖片文字需清晰可辨,否則不予受理。

2、 研習時間:11373日至5日及78日至9日,共5天;研習地點:國立臺東專科學校誠樸新校區(臺東市正氣北路911)

3、 筆試、試教時間:

(筆試時間:11379日(星期一)下午110分。

(試教時間:11379日(星期一)下午110分正式開始試教。請完成自我教案並印製紙本,在試教當天攜帶至試教場地,恕無法代為列印任何資料。

三、 檢附臺東縣11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計畫、報名表及切結書各1份。

四、 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廣原國小嚴家俊主任,電話:089-862923分機12

:::

站內資料搜尋

健康氣象

線上人數

10人線上 (7人在瀏覽最新消息)

會員: 0

訪客: 10

更多…

網站風格


(共 3 個樣板佈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