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花蓮縣政府113年3月20日府教課字第1130052921號函辦理。
二、 為協助貴校完備閩南語文師資及課程與教學資源,及協助國民小學現職教師,提升閩南語文應用之能力,並通過閩南語文中高級以上認證考試,以深化本土語文課程與教學之核心能力,落實本土語言文化發展,爰國教署委請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旨揭計畫。
三、 本計畫以滿足國民小學各校閩南語文師資需求為優先,請貴校掌握現有教師人數及其授課情形,倘仍有閩南語師資需求之學校,請務必列為重點目標,並依貴校規模,推薦教師參與研習課程及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以完備學校師資。
四、 旨揭計畫摘要如下:
(一) 本梯次以國小教育階段之現職教師(含具合格教師證之代理教師 )為優先推薦,請貴校於113年3月26日(星期二)前,線上填報推薦表(7285)由本府承辦人彙整寄至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研習課程結束後,薦派人員出勤紀錄由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彙整後函送至本府。
(二) 推薦後倘仍有研習名額,將於113年5月1日(星期三)起至113年5月6日(星期一)止開放全國國中小教師報名,請擇任職學校所在區域之場次,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s://www4.inservice.edu.tw/)完成線上報名。
(三) 研習課程:共計7日(40小時),含研習課程及考前衝刺模擬測驗。
1、 北部場及東部場:自113年6月12日起至7月23日止。
2、 中部場及南部場:自113年6月13日起至7月24日止。
3、 本梯次於113年7月30日(星期二)增加考前加強模擬測驗課程,由研習人員自由參加,屆時以雲端表單開放登記。
五、 課程實施及模擬測驗:採視訊線上方式辦理,各場次線上教室連結,於開課前以e-mail通知錄取教師。
六、 詳細研習課程相關事宜,請逕洽國立臺中教育大學「113-114年度提升國民小學教師閩南語文專業知能及輔導認證研習計畫辦公室」承辦人:梅小姐、鄭小姐;電話:04-22183958;電子信箱:sherry118@mail.nt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