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佛教慈濟醫療財團法人玉里慈濟醫院112年10月30日玉慈醫字第1120000253號函辦理。 |
二、 | 該院提供優惠期限自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 |
三、 | 花蓮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現職員工就醫時,主動出示識別證及本人健保卡,可享有下述醫療優待: |
(一) | 門、住診就醫及接受就醫項目時,給予掛號費優免及醫療費用自費部份總價95折優待(自費健康檢查、保健食品不適用)。 |
(二) | 檢驗不折扣項目及急診醫療費用部份均不予折扣。 |
(三) | 醫療費用均應當次付清,不得記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