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旨揭選舉訂於113年1月13日(星期六)上午8時至下午4時舉行投票。 |
二、 | 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第59條規定,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及半數以上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選舉委員會得洽請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推薦後遴派之,受洽請之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受遴派之政府機關職員、學校教職員,均不得拒絕。 |
三、 | 惠請貴機關(學校)推薦有意願參與之人員: |
(一) | 投票所主任管理員或主任監察員報名。 |
(二) | 投票所管理員報名。 |
四、 | 本次管理員工作津貼約新台幣2200元、可補休1日、設籍本縣工作人員可工作地投票。本所將以選務工作經驗、報名順序為優先遴選依據,受遴聘之工作人員將於日後收到選務講習通知,惠請詳填正確通訊地址俾利寄送,並請務必撥冗參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