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2月3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174469號函暨110學年度國民中小學階段前導學校協作計畫辦理。 二、本案檔案放置於教育部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新課綱推動/前導學校/成果頁面中(網址:https://cirn.moe.edu.tw/WebContent/index.aspx?sid=1172&mid=9296),可視需求結合課綱推動相關研習使用,或提供教師課程規劃及教學設計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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