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07年6月13日府教課字第1070114438號函辦理。
二、本案檔案放置於教育部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課程綱要/十二年國教課程綱要/前導學校頁面中,可視需求宣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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