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11年11月21日府教課字第1110233757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學校定期評量品質,確保命題審題機制落實運作,爰辦理優良試題評量實施成果評選,以鼓勵教師研發評量試題與教學改進,精進課堂教學品質。
三、本次評選領域含語文領域(國語文、英語文)、數學、自然、社會等領域。請學校教師透過領域會議或教師社群進行段考試題命題評量規劃、試題審題分析、評量結果研討彙整及教學建議改進作為等,並將成果彙整,參加「花蓮縣111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優良試題評量實施成果評選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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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