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11年10月12日府教課字第1110203924號函辦理。
二、旨案前於111年9月2日以臺教授國原字第1110106198A號函知旨案投稿日期至111年9月30日,為提供參賽師生充分準備機會,將投稿截止日期延至111年10月18日(星期二)。
三、投稿網址:https://forms.gle/iSofFVjgJhUdVJRU9。
四、檢附簡章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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