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11年9月13日府原藝字第1110183925號函辦理。
二、旨揭初賽辦理方式如下:
(一) 時間:111年11月5日(星期六)
(二) 地點:本縣臺灣原住民族文化館(花蓮市北興路460號)。
(三) 報名日期:自公告日起至111年9月30日(星期五)止。
(四) 競賽族別:分為家庭組、學生組及社會組。
(五) 參賽補助:
1、自主訓練費:家庭組每隊5,000元,學生組及社會組每隊1 萬元。
2、道具製作及搬運費:家庭組每隊3,000元,學生組及社會 組每隊8,000元。
(六) 競賽獎勵:獎項及獎金由縣府依報名情形另行公告,但各組優勝隊伍將由本府薦派參加全國決賽。
三、詳細競賽及報名方式,請詳閱旨揭計畫,或至縣府原住民行政處網站下載參閱,如有疑問請洽詢03-8225123楊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