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花蓮縣政府111年3月4日府教終字第1110045387號函辦理。
二、 各校藝術才能班簡章請至招生學校索取,或於學校網站下載使用,如有疑問請逕洽招生學校。
進階搜尋
15人線上 (12人在瀏覽最新消息)
會員: 0
訪客: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