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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宥達 - 特教 | 2021-10-04 | 點閱數: 514
一、 依據特殊教育法第42條辦理。
二、 研習對象:
(一) 設有特殊教育班之學校每校1人。
(二) 對此議題有興趣的特教教師。
(三) 對此議題有興趣的普通班教師。
三、 研習地點:萬榮國小學生活動中心。
四、 研習時間:110年11月3日(三)下午1時30分。
五、 報名方式:請於110年11月3日(三)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reurl.cc/1oQGbQ)進行線上報名,全程參與研習之學員核發3小時研習時數。除每校務必指派一名教師外之其他有興趣教師,亦可於11/8-18至指定影音平台自主上線學習,(相關詳細訊息將登載於處務公告),若有課程相關交流及提問需求,請洽萬榮國小中區特教資源中心李羽秦組長(8751449#22)。
六、 請惠予報名研習教師公(差)假登記參加,惟課務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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