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文傳閱 楊雁晴 - 人事 | 2021-06-18 | 點閱數: 436
說明:  
一、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0年6月11日總處培字第1100024428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二、 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 放寬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彈性,受僱者在子女滿3歲前,如有少於6個月育嬰留職停薪之需求亦可提出申請,惟每次仍不得少於30日;少於6個月的育嬰留職停薪申請以2次為限。
(二) 本次修正之條文,自110年7月1日施行。
:::

站內資料搜尋

好站連結

[ more... ]

學校人員登錄

衛星雲圖

線上人數

17人線上 (14人在瀏覽最新消息)

會員: 0

訪客: 17

更多…
:::

Google 相簿列表

萌典查詢

Dr.eye 英漢字典

查單字

隨機小語

與朋友在一起,分擔的痛苦是減半的痛苦,分享的快樂是加倍的快樂。

佚名

計數器

總計: 1803999180399918039991803999180399918039991803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