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公告 訪客 - 教務 | 2018-03-19 | 點閱數: 1040

為培訓108學年度新住民語師資,預計於本(107)年開設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人員資格班、進階班及回流班,說明如下: 

(一)教學支援人員資格課程班(研習節數36) 

1、報名資格:年滿二十歲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有志於從事東南亞語文教學之新住民及其子女。 

(2)符合就業服務法規定之外籍學生。 

(3)有志於從事東南亞語文教學之東南亞語系()學生(含畢業生)。 

(4)擁有教師證及新住民語文國內外官方認證之證書。 

2、開班日期:10781日至831日。 

3、上課地點:花蓮縣富里鄉富里國民小學。 

(二)教學支援人員進階課程班(研習節數36) 

1、報名資格:已取得「教學支援人員」證書者。 

2、開班日期:10781日至831日。 

3、上課地點:花蓮縣社會福利館(花蓮縣花蓮市文苑路12

(三)教學支援人員回流教育課程班(研習節數8節)

1、報名資格:己取得「教學支援人員」研習證書者,並有授課證明者;或己取得「教學支援人員」進階班研習證書者。 

2、開班日期:10781日至831日。 

3、上課地點:花蓮縣社會福利館(花蓮縣花蓮市文苑路12

二、培訓人數: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每梯次以40人為限,額滿為止。 

三、參加費用:本課程免費。 

四、報名方式:請於107629(星期五)前備妥個人基本身份證件(身份證、居留證、縣市培訓證書等)影本,擇一方式報名: 

(一)新住民語文教育資源網(http://newres.pntcv.ntct.edu.tw)線上報名 

(二)填妥個人報名表後傳真報名:03-8654001e-mail報名:hcs1210@gmail.com或洽詢聯絡窗口:黃致翔主任,電話:03-8652183#11 

(三)報名教學增能課程班者,需檢附內政部或各縣市母語人才相關研習證書。 

(四)報名教學支援人員進階班者,需檢附具國教署核定文號之教學支援人員證書。 

(五)報名回流教育班者,需檢附具國教署核定文號之教學支援人員證書及授課證明;或檢附「教學支援人員」進階班研習證書者。

:::

站內資料搜尋

好站連結

[ more... ]

學校人員登錄

衛星雲圖

線上人數

27人線上 (21人在瀏覽最新消息)

會員: 0

訪客: 27

更多…
:::

Google 相簿列表

萌典查詢

Dr.eye 英漢字典

查單字

隨機小語

不必告訴我你讀過什麼書,從你的言談我就可以察知。

愛默生(美國)

計數器

總計: 1803999180399918039991803999180399918039991803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