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花蓮縣政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9年12月9日部退二字第第1095306216號號函辦理(檢附銓敘部原函及最新書表各1份)。 |
二、 | 有關上開案件報送事宜: |
(一) | 自110年1月1日以後退休(職)生效者,無須拋棄優存權利;其公保一次養老給付如選擇直撥入帳者,僅需提供往來銀行(或郵局)帳號。 |
(二) | 於銓敘業務網路作業系統辦理報送時,無論有無優存權利,皆應填寫退休公務人員最後在職同等級人員現職待遇相關資料。 |
(三) | 檢送110年1月1日以後適用之空白退休事實表,請110年1月1日以後退休(職)生效者請以最新書表報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