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09年6月8日府教課字第1090106934號函辦理。
二、 研習日期:109年07月09日(星期四),上午9時30分 至下午4時30分。
三、 研習場地:國立花蓮高工-東區自造實驗室。
四、 請貴校依權責惠予所屬出席教師公(差)假。
五、 若有疑義逕洽計畫專案助理金柏均先生,電話03-8226108轉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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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