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08年2月19日臺教師(二)字第1080023863A號函辦理。 |
二、 | 為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緻師資培育素質,增進國民小學師資類科學生於師資職前教育專業課程學科知能(含國語、數學、社會、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之學習成效,教育部特辦理旨揭評量以利師資培育之大學據以提供增能課程及調整職前培育課程內涵,並利各縣市政府及各國民小學辦理教師甄選參採。 |
三、 | 本案學科知能評量電子簡章訂於108年2月25日(星期一)中午12時後公告於教師專業能力測驗中心網站(https://tl-assessment.ntcu.edu.tw/),本(108)年度計辦理3次評量,如下: |
(一) | 第一梯次評量於108年3月5日至3月14日下午3時止受理網路報名,4月27日至5月18日進行評量。 |
(二) | 第二梯次評量於108年6月24日至7月3日下午3時止受理網路報名,8月3日至8月17日進行評量。 |
(三) | 第三梯次評量於108年10月11日至10月21日下午3時止受理網路報名,11月30日至12月14日進行評量。 |
四、 | 旨揭學科知能評量為電腦化適性測驗,囿於試場座位限制,如報名人數超出名額,將依下列報考資格類別順序受理: |
(一) | 第一類:已取得國民小學師資類科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證明,但尚未取得教師證書者。 |
(二) | 第二類:刻正修習國民小學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之在學師資生。 |
(三) | 第三類:已取得國民小學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不得同時報名同一網路報名梯次國民小學教師自然領域學科知能評量)。 |
(四) | 第四類:國民小學師資類科教育實習學生。 |
五、 | 旨揭評量本年度暫不收取報名費用,未來將朝「使用者付費原則」規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