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菸害防制法與菸品危害宣導。 說明: (一)高級中等學校以下校園全面禁菸,違者處新臺幣2,000元~10,000元罰鍰。 (二)供應菸品予未滿18歲青少年,違者處新臺幣10,000元~50,000元罰鍰。 (三)不讓菸(煙)滅你、不吸菸(煙)做自己,青春健康都挺你!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
進階搜尋
18人線上 (16人在瀏覽最新消息)
會員: 0
訪客: 18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