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1年5月20日臺教文(五)字第1112501953號函辦理。 二、旨揭彙復表已置於大專校院境外學生輔導人員支援體系計畫(NISA)資訊交流平臺(https://www.nisa.moe.gov.tw)「僑外生訪視」區,請貴校善加利用之。
進階搜尋
29人線上 (24人在瀏覽最新消息)
會員: 0
訪客: 29
林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