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1年3月2日臺教師(四)字第1110021603號函辦理。 二、本活動由教育部主辦、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承辦。主要目的為強化實習指導教師、實習學生及教育實習機構之三聯關係,獎勵其對教育實習優異貢獻。 三、詳見附件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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佚名